您好:

若您預計於這學期提出學位論文口試申請,

請於111/6/16前填寫並回覆下列表單,需要指導教授簽名的文件,請印出紙本簽章完畢再繳交至所辦,以便彙整後向教務處提出申請。

 

繳交表單:

  1. 學位論文考試資格審查表 (繳交紙本及電子檔)
  2. 學位論文考試申請表(繳交紙本及電子檔)
  3. 論文符合專業檢核表 (繳交紙本及電子檔) 
  4. 口試委員個人資料表 (繳交紙本及電子檔)
  5. 「論文原創性檢核比對報告書」

 

提醒您:

    1. 口試時間務必安排在111/7/31前,口試後必須在111/8/31前完成論文修改及離校手續,才可認定是110學年度畢業。
  • 若您的口試時間安排在6/30以前,請在口試時間前兩週回覆附件檔案(例如:6/20口試,6/6前提交表單),以便完成申請程序。

 

如有不清楚的部分,請聯繫碩士班助理,謝謝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