慈濟大學碩、博士班學生得依據「慈濟大學 碩、博士班研究生申請轉所辦法」,向各碩、博士班提出申請。

1. 本校碩士班學生,得依上述規定向教務處提出申請轉入本碩士班。

2.申請者需於教務處公告轉所期限內,經原就讀系所同意後,繳交下列審查資料至教務處:
(1)「慈濟大學研究生轉所申請表」。
(2)大學部及碩士班歷年成績單(含排名) 。
(3)自傳、參與研究成果及其他有助於審查之書面資料。
(4)需事先擇定一位本碩士班之專任教師為論文指導教授,並取得該教師之簽名同意書。